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 韩顺兆

  通讯员 崔严 尤江涛

  7月7日,在收到环境补偿金17000元后,皮口街道三官村桃园主张某握着执法人员的手连连表示感谢,激动之情溢于言表。

  当日,普兰店生态环境分局接到一起舆情信访。经核实,皮口镇三官村一家养猪场排放污水化粪池防渗膜破损老化,池内污水溢流至坡下桃园,导致张某桃园内桃树和槐树枯萎,后养猪户发现污水溢流问题并对防渗膜进行修复。由于该事件为养猪场非主观故意排污,经执法人员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谅解协议,由养殖场责任主体郑某、王某当场向桃园主张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赔偿人民币17000元整,前后用时不过6个小时。

  作为养殖大区,普兰店区很多养殖户散嵌在居民集聚区内,家家相邻,再加上养殖设施较为简陋、粪污清运不及时,因此涉及养殖的环境纠纷问题较为普遍。为把群众间的环境纠纷化解在基层,普兰店生态环境分局积极探索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,打好“组合拳”,促进环境纠纷调解常态化、高效化。

  为及时发现尚处于萌芽中的环境纠纷问题,有效化解矛盾纠纷,普兰店分局创新环境纠纷调解机制,建立由区生态环境局、街道、社区组成的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。由社区环保员、群众举报热线承担体系中的“感受器”,由区生态环境局承担体系中的“神经中枢”,由分局执法人员、街道工作人员承担体系中的“效应器”。

  环境纠纷不同于寻常的环境执法,对于一线调解人员的服务态度、表达能力和法律素养有着更高的要求。为此,普兰店分局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,开展了环境纠纷调解专项培训活动,组织执法人员对环境纠纷中常见的问题进行系统性学习,观看环境纠纷调解案例,学习调解方法和技巧,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现场调节能力。

  在纠纷调解的过程中,普兰店分局积累经验,总结出“三个到位”。即“速度到位”,“沟通到位”“解决到位”。对于涉及后续工程整治的环境纠纷,根据协议所定完工时间进行后续复查,确保问题不反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