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4日,我市召开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,总结2022年工作,部署2023年任务。

2022年,全市基本民生保障得到有效落实,城乡低保标准、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,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最高提高比例达100%。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。公益慈善、社工和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。基本社会服务不断优化,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。重要祭祀节日文明安全祭扫工作常态化、制度化。设立国家3A服务标准的金石滩结婚登记服务站。在国内率先建立标准地名标志验收程序规定,持续推动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。

2023年,全市民政工作要贯彻落实好下面十个方面重点工作:

一 要继续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。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制度体系,进一步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体系建设,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收入认定体系。

二 要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。深入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,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、精神慰藉、康复辅助、日间照料以及助餐、助洁、助行、助浴、代办(代购)等服务。2023年计划新签约1000张家庭养老床位用户,面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。

三 要不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。继续提高孤儿养育标准,加大对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幅度。将《大连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》纳入立法计划,完善我市儿童收养工作的体制机制。择址新建全国一流的儿童福利院。

四 要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。启动大连市推进城乡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(2023-2025),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。着力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,开展社区工作者岗位激励机制的系统性研究,指导各地区严格落实社区工作“六项清单”巩固基层减负成果。

五 要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。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。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,力争到2023年底,每个城市和农村社区平均拥有的社区社会组织分别不少于10个和3个。

六 要推动慈善、社工、志愿服务融合发展。大力发展慈善组织,积极发展基层慈善,推动慈善向社区下沉。有序推进区(市县)—街道(乡镇)—社区(村)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,推动街道(乡镇)社工站建设。规范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工作。

七 要继续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。加强行政区划体制机制建设与规划统筹,深入开展地名管理法制化建设,全面推进“深化乡村地名点亮美好家园”相关工作。规范开展全市地名标志规置与管理,完成第五轮县级以上界线界桩联合检查。

八 要强化社会事务管理。着力推动殡葬改革长效机制建设,科学编制《大连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》,做好《大连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》立法筹备工作。继续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。不断提高流浪乞讨人员照料服务、街面巡查等服务水平。

九 要高水平谋划建设民政重大项目。要聚焦民政重点领域,坚持以大项目建设为抓手。2023年新开工项目和储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亿元,“十四五”时期谋划储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80亿元。完善项目谋划建设工作制度和“网格化”项目谋划储备机制。

十 要全力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。“新冠肺炎”已更名为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”,从2023年1月8日起实施“乙类乙管”,工作重点由“防感染”转变到“保健康、防重症”上。要严格做好养老机构、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,指导村(居)民委员会配合摸清重点人群健康情况,特别要协助做好“一老一小”和特殊困难人群的服务保障,平稳有序做好殡葬服务管理,加强舆情应对处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