维护每一名儿童的权益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和使命,为处于困境的儿童提供一个生活无忧、充满关爱的成长环境,需要我们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怀。新“两规”实施后,民政部门对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农村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群体,将提供哪些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?5月27日,在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,大连市民政局副局长、新闻发言人王华,介绍了我市民政部门将要开展的相关工作。

    一直以来,全市民政部门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要求,建立起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机制和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,对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艾滋病感染儿童给予基本生活福利保障,保障标准位居全省前列。对于不同程度的困难儿童分别给予特困救助、最低生活救助和临时救助保障措施。目前全市4182名各类困境儿童均纳入保障范围。未来10年,民政部门将认真落实新《规划》的工作部署,着重推进三方面工作。

    首先,进一步健全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体系。我市将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机制,加大困境儿童保障力度,合理提高儿童福利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,提升困境儿童的生活质量,逐步建成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、与儿童需求相匹配、与相关福利制度相衔接的适度普惠型儿童保障制度体系。全面落实“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”和“福彩圆梦·孤儿助学工程”项目,确保每个孤儿在就医、就学方面不受经济压力,都能病有所医、学有所教。

    第二,进一步加强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。我市将坚持政府主导、全民关爱的工作原则,监督引导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履行监护主体责任,提高家庭监护意识和能力。完善和发挥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功能,及时受理儿童保护相关诉求,形成“一门受理,协同办理”的服务机制。加强基层关爱服务力量,指导街道乡镇、村(居)委会做好整合资源、走访排查、对症施救等服务工作。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服务,推进职业化儿童服务业发展,依托专业社会组织针对儿童不同特点和需求,开展专业化、个性化社会服务。将更多的儿童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,引导社会服务资源向困境儿童、困难家庭、城乡社区和农村地区倾斜。

    第三,进一步强化儿童救助保护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。我市要积极开展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工作,实施新的儿童福利院建设工程,推进养育、康复、教育、医疗、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。加强市、区市县、乡镇(街道)三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,确保监测预防、强制报告、应急处置、评估帮扶、监护干预“五位一体”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,上下衔接通畅,及时有效落实。加强基层儿童工作者队伍建设,配齐配强乡镇(街道)儿童督导员、村(居)委会儿童主任,让专人专职开展儿童救助保护工作,定位更加明确,任务更加清晰,织密织牢儿童救助保护服务网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