积极推进成立业主委员会,探索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……近日,我市出台《关于加快推进业主议事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 。

  《通知》明确,到2022年7月末,实行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率达到50%。到2022年末,中山区、西岗区、沙河口区、甘井子区、高新园区、金普新区住宅小区(含无物业管理小区)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率达到80%以上,力争达到100%;其他区市县住宅小区(含无物业管理小区)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率达到60%以上。到2023年末,全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率达到100%。

  《通知》明确工作目标:积极推动物业管理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,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业主议事机制,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。我市将有效推进街道办事处(乡镇人民政府)、社区居(村)委会履行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指导、协调及监督职责,落实社区居(村)委会临时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,探索在社区居(村)委会下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,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,解决矛盾纠纷,并且逐步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、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