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 仰山

 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,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测算,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,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为7291元。

  据悉在此期间,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,以21873.00元/月为上限基数、以4374.60元/月为下限基数。

  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,缴费基数为7291.00元/月,缴费额为437.46元/月。

  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,以7291.00元/月作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;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,缴费年限未达到我市规定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,以7291.00元/月作为趸缴医疗保险费的基数。